河南省新乡潞简王墓保护管理条例(2007 09 27)

河南省新乡潞简王墓保护管理条例 #

2007年9月27日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
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潞简王墓的保护和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 潞简王墓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潞简王墓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。

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潞简王墓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。

第三条 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潞简王墓的保护和管理,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并编制潞简王墓保护规划,纳入新乡市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。

第四条 新乡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潞简王墓的保护管理工作。潞简王墓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潞简王墓的保护管理工作。

第五条 在潞简王墓保护区域内参观、游览、考察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。